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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关于落实成都市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第11号通告要求的通知

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2/9/15 16: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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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系(院):

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了2022年第11号通告,为落实该通告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蓉师生员工严格按照《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11号)》要求,积极配合落实各级疫情防控措施,逐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坚持非必要不离蓉。

二、居住在成都高新南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5+1”区域)内,所在街道有中高风险区和居家隔离的人员按相关防控管理规定执行。

三、全体师生员工要自觉服从属地疫情防控管理,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流动,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四、全校继续开展线上教学,所有学生暂缓返校,具体返校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五、各部门、系(院)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本部门职工到校办公,凡居住在“5+1”区域内,所在街道无中高风险区且工作部门在武侯校区的教职工到武侯校区办公;居住在成都“5+1”区域外且工作部门在新都校区的教职工到新都校区办公,要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教职工到校办公严格做到家校“两点一线”,不聚会、不聚集。

六、教职工入校严格执行“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健康绿码、无风险旅居史行程码、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返岗首日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校。

七、无关人员不得入校。按照“谁预约,谁负责”的原则,预约进入武侯、新都校区的人员仅限于承担学校运行保障和防疫任务的校外人员,其他人员暂不办理预约。

八、校内一律不得举办线下大型会议、培训、排练、比赛、演出等聚集性活动。

九、各部门、系(院)要坚决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强化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健康监测、信息排查、关心关爱等防控措施,做好线上教学的组织、保障、管理、监督等工作。

十、临空经济区校区疫情防控措施按照属地有关政策和要求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学校将根据疫情形势和属地政策,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并及时公布。

特此通知。



               四川音乐学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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