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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3次院长办公会议

发布日期:2021/4/12 16:33:37     作者:院办秘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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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3次院长办公会议

 

2021年4月9日下午,院长刘立云主持召开四川音乐学院2021年第3次院长办公会议会议传达并通过以下事项:

 

一、会议研究讨论了人事处提交的《关于举办哈佛大学教育教学变革线上培训项目的请示》。

会议认为:人事处与国合处共同商议,拟与校外合作单位罗客教育推出的“哈佛大学教育教学变革线上培训项目”,涵盖专业课程、辅导课程(中文)、小组项目、项目主题报告等内容,能够最大程度地让参与培训的学员体验哈佛大学的学术特色、提升自身知识储备、专业技能及科研能力,对我校提升教师教学技能水平,培养一批具有海外学习经验的骨干教学队伍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二、会议研究讨论了计财处提交的《关于修订<四川音乐学院往来款管理办法>的请示》。

会议认为:计财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对《四川音乐学院往来款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是适应当前规范往来款管理、严格财务运行的需要。会议提出:原则同意计财处新修订的《四川音乐学院往来款管理办法》,会后按相关程序和要求报党委常委会审定

三、会议研究讨论了艺术处提交的《关于审议歌剧<王光祈>创演项目由川音尚美公司为执行单位的请示》。

会议认为:由于歌剧《王光祈》首演时间拟定于2021年7月上旬,时间相对较紧,而尚美公司执行过第十二届金钟奖全国总决赛以及金芙蓉音乐比赛等大型演出,具有组织大型演出活动的丰富经验,确定尚美公司配合艺术处执行此项工作,能够保证在短时间内圆满完成演出任务。

会议提出:原则同意艺术处提交的《关于审议歌剧<王光祈>创演项目由川音尚美公司为执行单位的请示》,由艺术处具体负责,项目涉及采购部分,按相关规定执行。会后按相关程序和要求报党委常委会审定。

四、会议研究讨论了艺术处提交的《关于审议第十三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四川赛区选拔赛项目由尚美公司为执行单位的请示》。

会议认为:根据第十三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四川赛区选拔赛工作方案,考虑尚美公司执行过第十二届金钟奖全国总决赛及金芙蓉音乐比赛等大型演出,确定尚美公司配合艺术处执行第十三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四川赛区选拔赛项目,有利于赛事的高效组织。

会议提出:原则同意艺术处提交的《关于审议第十三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四川赛区选拔赛项目由尚美公司为执行单位的请示》,由艺术处具体负责,项目涉及采购部分,按相关规定执行。会后按相关程序和要求报党委常委会审定。

五、会议研究讨论了总务处提交的《关于车队追加公务车购置预算经费的请示》。

会议认为:学校今年预算更新3台公务车,将其中更新的轻型客车改为丰田中巴车,符合学校当前实际需要,有利于学校做好今年承办第十三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和全国大学生艺术节等活动的接待工作。会议议定:原则同意总务处提交的《关于车队追加公务车购置预算经费的请示》。

六、会议研究讨论了总务处提交的《关于对武侯校区2000年前建筑进行主体结构安全性鉴定和抗震鉴定的请示》。

会议认为:对武侯校区2000年前修建的17栋建筑进行主体结构安全性鉴定和抗震鉴定,是按照省政府相关要求做好防灾减灾、排除安全隐患的需要。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是省属建筑类鉴定的权威机构,确定该单位为鉴定单位,有利于科学高效开展鉴定工作。

会议议定:同意总务处提交的《关于对武侯校区2000年前建筑进行主体结构安全性鉴定和抗震鉴定的请示》。

七、会议研究讨论了总务处提交的《关于改造武侯校区外招楼、女生宿舍卫生间和琴房大楼多功能厅的请示》。

会议认为:学校建设艺术大楼,需要拆除部分行政用房,部分行政单位要搬迁至外招楼和琴房大楼多功能厅,对其进行维修改造很有必要。同时,武侯校区女生宿舍部分设施陈旧老化,急需改造。

会议提出:原则同意总务处提交的《关于改造武侯校区外招楼、女生宿舍卫生间和琴房大楼多功能厅的请示》。会后按相关程序和要求报党委常委会审定。

八、会议研究讨论了总务处提交的《关于新都校区食堂追加厨房设备采购资金的请示》。

会议认为:为推进省级“示范性标准化食堂”创建工作,总务处组织分步推进学校食堂升级改造工作,此次对新都校区食堂部分厨房设施设备进行更换并新增部分设施设备,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会议议定:同意总务处提交的《关于新都校区食堂追加厨房设备采购资金的请示》。

九、会议研究讨论了国资处(资产办)提交的《关于修订<四川音乐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的请示》。

会议认为:国资处(资产办)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四川音乐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有利于推动学校的仪器设备维修管理更加科学规范。会议提出:原则同意国资处(资产办)新修订的《四川音乐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会后按相关程序和要求报党委常委会审定。

十、会议研究讨论了国资处(资产办)提交的《关于审议<四川音乐学院设备采购增报审批办法>的请示》。

会议认为:国资处(资产办)草拟的《四川音乐学院设备采购增报审批办法》,能够进一步规范学校设备采购工作。会议提出:原则同意国资处(资产办)草拟的《四川音乐学院设备采购增报审批办法》,会后按相关程序和要求报党委常委会审定。

十一、会议研究讨论了教务处提交的《关于审议<四川音乐学院2021年“专升本”工作方案>的请示》。

会议认为: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等规定,教务处制定了《四川音乐学院2021年“专升本”工作方案》,符合今年学校“专升本”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会议议定:同意教务处提交的《四川音乐学院2021年“专升本”工作方案》。

十二、会议研究讨论了国合处提交的《关于授权“全球跨境教育协会”代表我校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音乐学院洽谈国际交流合作事宜的请示》。

会议认为: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N.A.里姆斯基-科萨科夫音乐学院开展合作,是响应国家外交部、教育部的号召,深化中俄战略协作,积极落实去年省教育厅组织召开的“中俄高校教育合作座谈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全球跨境教育协会”是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N.A.里姆斯基-科萨科夫音乐学院指定的合作机构,授权其代表学校洽谈合作事宜,有利于更好推进工作。

会议议定:同意国合处提交的《关于授权“全球跨境教育协会”代表我校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音乐学院洽谈国际交流合作事宜的请示》,授权“全球跨境教育协会”代表学校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N.A.里姆斯基-科萨科夫音乐学院就学分互认、师生互访、教师培养和中外合作办学四个项目协助开展洽谈,本授权不涉及任何商品或服务买卖、合同签订、款项支付等任何经济、商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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