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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 “四风”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9/29 11:11:3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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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四川省纪委办公厅关于紧盯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就紧盯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提醒。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通过发廉政提醒短信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向党员干部早打招呼、早提要求、早敲“警钟”,杜绝侥幸心理,督促在节目时刻紧绷作风纪律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牢牢守住底线、坚决不碰红线,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的主体责任,加大有效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党员干部落实学院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各项工作要求,节假日期间带头不聚集,遵守学校各项防控工作要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将在近期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下发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充分发挥通报曝光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对照通报曝光案例进行自查,并严格落实有关要求。
三、紧盯关键少数
驻学院纪检监察组(纪委)将重点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环节,对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公款大吃大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享乐、奢靡问题,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四、加大曝光力度。驻学院纪检监察组(纪委)将对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顶风违纪行为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在“两节”期间群众反映、舆论媒体关注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及重要舆情,要在第一时间向驻学院纪检监察组(纪委)报告。
联系人:高姬娜
联系电话:028-85430120 13668284455
报送邮箱:398515359@qq.com


驻四川音乐学院纪检监察组(纪委)
2020年9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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